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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3年09月23日  ‖  查看915次  ‖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36日至414日,委第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517日,委巡察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全面认领责任。收到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书记、局长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严肃对待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全局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巡察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局党组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何明辉同志为组长,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一名党组成员、副局长具体负责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涉及办公室各分管领导事项,按照班子分工,逐一明确整改责任。

(三)明确目标任务。局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制定印发了整改方案,从组织领导、工作分工、整改措施、工作要求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提出要以“四个意识”统领巡察整改工作,以“问题导向”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方案》 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分解了整改任务,严把时间节点,务求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建立清单台账。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紧密结合十四届县委第六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3个方面51项问题,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任务落实。党组书记、局长明确要求党组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方案》和责任清单,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细化工作任务,形成整改台账,实现整改工作全覆盖。

(五)认真督导检查。局党组统领整改工作全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坚持自觉带头,以上率下,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在集中整改工作中,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分别牵头,带领责任股室细研、细查,完善整改措施。各责任股室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运用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以来,累计组织集中学习13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开展读书会活动二期、“三会一课”学习9次。

2.关于“学习效果不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工程领域的思想2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对住建领域专业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4次,把所学知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实践来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工作能力。

3.关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协调,解决遗留难题。积极与开发商沟通衔接,协调不动产中心等相关部门单位,找准历史遗留问题症结,及时解决房屋交易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对符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不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出具相关手续或同效文件。对不符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存在房屋质量安全隐患的提出整改意见,配合县政府督促指导整改,对整改到位的,出具相关手续或同效文件;三是改进作风,提升服务效能。秉承一切让群众满意的服务意识,积极完善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以优质高效的工作确保这项事关民生的“问题”早日化解达标。目前,都市双城项目已完成竣工备案,世纪广场一期部分已启动办理不动产权证前期工作。

4.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已经与财政部门对接,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汇报请示对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资金进行拨付。

5.关于“民生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的整改情况。积极推进乡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截至目前,勐库、大文、忙糯、邦丙4个乡镇建成污水管网13.2公里,对损坏的管网,采取改造修复管网等措施进行整治;积极推进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站)建设,勐库镇、邦丙乡、大文乡、忙糯乡4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已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建设正在建设中;正在申报乡镇污水处理厂(站)项目建设专债,积极对接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专债申报工作,向上级争取建设资金。

6.关于“超前谋划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避险机制。不断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应急处置指挥调度工作机制等,实现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并举,全面提升城市内涝治理水平;二是组建应急队伍,补足物资储备。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城市防汛工作专班,结合住建部门职能,鼓励建筑施工企业组建抢险队伍;三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排水管网系统提升工程,推动城区排涝功能,实施重要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城市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通信设施、变配电站等重要基础设施的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提高设施防涝排涝能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目前已经报请政府给予拨付资金。

7.关于“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一是涉及立项、用地、规划、建设以及竣工等工程建设的重要阶段,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的建立,强化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性,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二是按照相关规定,项目总投资小于5000万的项目不需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故未编制;我局已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程序,保证不再发生上类事项。

8.关于“项目管理监督不严”的整改情况。“美丽县城”北回归大道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美丽县城”灯光亮化及绿化工程、北回归大道提升改造工程两个项目13个标段招标方式已请示政府,并同意;此工程为房屋市政类工程,评审工作对应抽取房屋市政类专家库,由于县级房屋市政类工程专家有18名,其中15名为住建局职工,故造成此情况;今后在专家库建设中将调整结构,纳入符合要求的其他专家至房屋市政类专家库;在抽取专家时,优先抽取其他部门专家。

9、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云南省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学习,不断修改完善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二是持续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百日整治”,严厉查处转租、转借等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3年上半年共清退涉及违规行为的房屋184套。

10.关于“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督促指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在开展2022年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勐勐北路4-1号、6-8号两栋房屋存在安全隐患需进行整治,经调查产权证,房屋权属城乡企业局供销经理部,1984年由县设计室设计,县建筑公司施工,内部分配给企业员工使用,目前已对房屋进行封控管制,人员已撤离。下一步将继续明确产权问题,产权主体,以“谁拥有谁负责”的要求明确整改主体,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整改销号。

11.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不力”的整改情况。2022年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监督检查方案,涉及抽查领域16个,实际开展抽查工作时个别企业由于项目完工不再驻留双江,导致未完全覆盖开展,但未做好痕迹档案 、收资工作,在2023年已经按照整改意见完善工作制度,对工期短的项目及时开展检查。行政执法过程中严谨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对建筑领域行为进行检查、要求、处罚,并做好“两法衔接”工作。

12.关于“垃圾填埋场不能满足现实需要”的整改情况。目前垃圾填埋场已完成覆膜2800平方米,覆土约4000平方米,正在进行垃圾填埋场基础设施再建工程,更改垃圾进场道路一条,铺设混凝土路面30平方米,并积极协调耿马县在建垃圾场,争取将我县垃圾统一收集处理。

13.关于“工程款清算不到位”的整改情况。正在报请政府申请给予拨付资金,力争实现逐步化解。

14.关于“党组会议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树立正确政治立场、政治观点、政治态度,弘扬正确的会议记录制度意识,强化科学记录精神;二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自我批评,在党组会上表态,今后将严格议事程序和要求,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三是党组成员交流发言,自我批评,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15.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于会议记录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强化政治教育,重视会议记录精神实践;二是强化对会议记录人员的要求,加强会议记录规范和会议办公技能学习,督促对会议记录坚持客观准确记录,会后及时整理归档会议材料;三是严格规范会议记录的形式、内容,把政治方针、政策、措施落实到会议记录中;四是对会议记录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检查形成有力机制。

1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办〔2020〕47号)要求,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网上审批,2023年6月16日召开双江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操作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会,现阶段已有部分部门的审批事项进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事项审批;二是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切实推进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和“隐性审批”,提高办事效率和办件质量;三是全力挖掘有潜力建筑企业,力争完成2023年目标任务;四是继续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主动上门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17.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工作目标管理,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党建工作和住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和工作方案,在党组会、班子会、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上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精神的学习。

18.关于“痕迹材料不实”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规范会议签到台账,明确专人收集,及时归档,确保记录内容、图片准确完整;二是切实加强责任心,扎实对办公室人员做好传帮带,做实办公室业务指导培训,着力提高办公能力水平。

19.关于“理论文章照抄照搬”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之以恒地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自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深刻理解把握撰写理论文章的严肃性。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举一反三,把理论文章写实,坚决杜绝材料照搬、照抄、雷同等问题发生。

20.关于“涉密介质登记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保密工作的水平,利用会议、“保密观”APP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群众的保密宣传教育,促使广大职工群众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和职责;二是督促涉密工作人员加强秘密载体的管理、使用,坚持做好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护状况检查,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认真做好涉密介质登记台账,防止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21.关于“涉密文件收文、传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并将传阅过程中涉及的密件及时收回;二是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加强密件跟踪,确保时效性,目前相关涉密文件已完成退回登记。

22.关于“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针对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的“人防国有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没有完成整改,正在与县自然资源局对接,尽快完善集训培训中心多出18平米的用地报批手续。

23.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至2022年审计提出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支撑依据不充分,未签订补充协议,导致多计工程价款,挤占专项资金问题未整改到位,已经完成补充协议签订。

24.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情况。针对2021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餐馆无污水处理收集设施,餐馆无餐厨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已建成的部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目前,正在协调县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对餐馆加装隔油设施。四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厂(站)已于2022年8月开工建设,力争2023年下半年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不实”的整改情况。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3年以来,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并向县纪委领导专题汇报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下步工作中将按时向县委专题报告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2.关于“干部队伍教育管理不严”的整改情况。一是改进领导方法,提高能力水平,全力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通过干部职工会、支部党员大会,持续强化干部职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二是运用“企业微信”和“云岭先锋”APP,健全局机关上下班打卡制度,督促驻村工作队员做好值班值守,干部职工上下班情况实行每周通报,涉事人员已作出检讨。

3.关于“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党风廉政大会、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问“剑”破局》《巡“剑”破风》系列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住建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强化教育管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及干部廉政档案登记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已重新填写。

4.关于“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主动邀请联系纪检监察组成员列席单位“三重一大”重要会议,纪检监察组成员共参加3次。

5.关于“竞争性谈判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县体育馆西北侧傣族桥至部队桥段荧光栈道绿化建设工程为房屋市政类工程,评审工作对应抽取房屋市政类专家库,由于县级房屋市政类工程专家有18名,其中15名为住建局职工,故造成此情况;今后在专家库建设中将调整结构,纳入符合要求的其他专家至房屋市政类专家库;在抽取专家时,优先抽取其他部门专家;根据调阅施工合同,北回归大道交安设施及花箱工程实际于2022年11月29日开工。

6.关于“履行项目合同制不到位”的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实施的项目中,有16个项目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竣工,其中超过合同约定时间1年未竣工项目10个。正在协调施工方加快项目推进,申请县人民政府拨付一定资金,加快项目推进。

7.关于“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公园广场洗手设施及亲水平台工程是双江县创建“美丽县城”和“卫生县城”期间抢建的零星工程。该工程施工内容是完成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勤洗手”之增建洗手台和亲水平台,洗手设施和砖砌亲水平台建设用地都是在公园广场内,考虑施工工艺不复杂、工期紧、节约成本等因素,该项目实施中建设单位未委托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下步工作中将进一步严格做好验收手续,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8.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大额资金支付时附相关会议记录;二是按照整改要求,督促会计人员及时修改完善报销单、发放花名册等自制原始凭证,已新增出纳会计审核签字和花名册相关信息。

9.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县纪检组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要求执行报销审批,严格资金拨付流程,补充完善相关痕迹资料,确保不再出现类似情况。

10.关于“现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明确要求涉及收费等项目严禁以现金方式或私人账户留存;二是已联系信用社安装POS机,因人防办划出,重新办理了统一信用代码证,POS机安装需间隔一段时间。

1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整改情况。无公函接待,未按规定收取伙食费问题,未收取的伙食费已收取并上缴县财政,在下步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规范公务接待手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

12.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公务用车和平台用车加油无派车事由和具体行程,发票未备注加油的车牌号,车辆维修未提前报批问题,已按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要求附上用车行程,并在发票上备注车牌号,车辆维修为车辆临时损坏联系拖车,已上报情况说明。

13.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的整改情况。已发函至双江自治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双江滇池水务两家公司催促其还款,待资金到位后归还原渠道。

14.关于“资产未登记入账”的整改情况。正在梳理2019年棚户区改造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实施项目,待梳理结束及时将资产注入公共基础设施资产中。

15.关于“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低”的整改情况。针对垃圾中转站未能正常有效运转问题,1、3号站正在督促设计方,提出整改方案,4号站正请示县人民政府,协调融媒体中心,给予开通路口,正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快设备使用。

16.关于“政企不脱钩”的整改情况。双江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未与局机关彻底脱钩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做好与垃圾处理公司财物分离,抓好政企分离各项工作。正在与国资公司等相关部门对接解决。

17.关于“制度建设不严谨”的整改情况。结合单位实际修改完善《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合同管理制度》《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明确了变更超过30%的为重大变更,需经党组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6月10日开始执行。

18.关于“项目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项目管理制度不适应现实需要,作为建设单位实施的项目在工程量签证环节存在不规范风险,项目验收环节存在验收时间与合同期限冲突的现象,已修改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并报请政府审核。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将党建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以党建促业务。积极对接县委组织部,完善物业行业党组织,目前全县有8家物业服务企业,其中只有双江和馨物业成立了党支部,但党支部属于双江县委两新工委,目前正在草拟把双江和馨物业党支部划到物业行业党委下面,材料正在送审中。下一步积极成立其他几家物业党支部,计划把所在小区退休的老党员转到小区物业党支部。

2.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有差距”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坚持管方向,议大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做到依规决策,依规管理。二是主要领导以身作则自我批评,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依法、民主、科学、规范决策,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做到依规决策,依规管理,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干部岗位调整比较频繁”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认识,抓好《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干部管理规定文件的学习宣传,加深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基本条件、任职资格、纪律、监督的认识,增强执行条例的自觉性,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二是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严把审查关,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按照“人尽其才”的原则,根据人员专业特长统筹谋划、合理安排人员岗位,保持人员岗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关于“不按要求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整改情况。一是提升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务工作人员担当意识,精心谋划,制定学习计划;二是创新学习活动形式。把“主题党日”与住建职责职能、各种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考察城市发展项目建设、了解民生实事推进情况,拓展党日活动阵地,丰富党日活动开展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取得活动实效;三是严格按照学习计划每月开展1次“5+X”主题党日活动,2023年以来,累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0次。

5.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党支部书记带头,引导和教育支委和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党的组织生活制度重要性,切实增强党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当前重点工作,组织党员讨论支部工作,发扬民主,更好地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二是强化对支部委员及党员的教育,加强对《党章》、党务基础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以主题党日为契机,组织支部党员开展“党建知识大比武”,使广大党员受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担当作为。

6.关于“党支部补选支委委员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对党务工作者进行约谈,要求党务工作者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开展党务工作,时时刻刻牢记使命信仰,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开展党务工作,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7.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熟练掌握入党程序,高效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切实把好党员入口关和后续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在发展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把关,督促党务人员完善入党相关材料9份,并要求在下步发展党员工作中严格程序和规范痕迹资料。

(四)立行立改问题

关于“未按规定收取伙食费”和“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整改情况。巡察期间发现未按规定收取伙食费和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的问题已进行边巡边移、立行立改,相关费用已按要求收回并上缴县财政。

三、下步工作打算

毫不松懈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针对已完成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针对需要长期持续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盯紧看牢,抓紧抓实,持续跟踪督办。针对正在整改和整改效果不好的事项,分析原因、改进方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常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制度、公文处理制度等7项规章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通过对巡察组巡察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全局各项工作。

实行长效动态监测机制。此次巡察发现的问题只是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问题。我们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切实建立长效动态监测机制,定期排查单位重点环节存在的问题,着眼长远、立足全局、建章立制、强基固本。以切实有效的整改举措,塑造务实高效的部门形象,以良好的工作业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621558;邮政地址:临沧市双江自治县沙河路2,邮编:677399;电子邮箱:lcsjjsj@163.com

 

 

中共双江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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