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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8年03月07日  ‖  查看1914次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12月14日至28日,双江自治县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派出3个巡察组分别对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地震局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政治巡察的高度,紧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开展巡察。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了问题,有效传导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压力,释放了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五人小组”报告了有关情况。

2018年3月5日,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双江自治县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派出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分别向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地震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发昌同志向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传达了县委书记黄光富在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双江自治县第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上的讲话精神,县委派出第一巡察组组长乐洋培同志、第二巡察组组长浦应平同志、第三巡察组组长杨绍贤同志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反馈,并完成了巡察移交工作。之后,县委派出巡察组组长分别向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县地震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进行反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发昌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通过开展巡察,共发现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地震局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问题23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方面8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7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8个),具体情况如下:

巡察发现县司法局问题9个: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工作不严不实;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力,党组会议不严肃;三是重机关轻基层,长期借用基层人员“窝工”问题突出;四是党建工作不扎实,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有待加强;五是党建业务不规范,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不深;六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七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八是执行财经纪律不严;九是公车管理不规范。

巡察发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问题6个:一是落实管党治党有差距,未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三是党的建设创新不够,举措不力;四是编制设置不合理,超编制,违规用人情况突出;五是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六是党内监管不力,跟踪监督不严,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不规范。

巡察发现县地震局问题4个:一是党组织领导乏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党费收缴不规范;三是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四是抓干部职工廉政建设有差距。

巡察发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问题4个: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巡察认识不深、不透、不到位;二是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三是党建工作不严不实;四是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

胡发昌同志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县委黄光富书记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巡察工作基本要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深入分析,深挖病根,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抓好落实;被巡察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压实巡察反馈整改工作主体责任,班子会议要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及时成立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荣清同志表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以本次巡察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执行好县委各项决策部署。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局党组将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整改工作,局班子成员将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申学德同志表示,将高度重视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建议,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助力和动力。

县地震局局长王绍廷同志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对县地震局班子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巡察评价,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将进一步认真查摆、剖析缘由、深挖本源,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江宏峰同志表示,将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服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干部管理,切实树立机关工作新风尚。

县委派出第一巡察组、第二巡察组、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胡发昌同志,县司法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地震局和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俸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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