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县纪委监委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度第八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杜群忠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正风肃纪反腐,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执法机关,肩负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使命,承担着服务保障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要在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上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的根本遵循和规范自身权力运行的基本依据,通过强化理论学习,熟练掌握监督执纪的工作权限、规则和程序,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坚持以学为先,在全面系统学纪学法中增强法治意识。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纪委常委会常态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定期学、党员干部自主学等方式,督促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要补齐短板,牢牢把握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要坚持纪法贯通,在精准有力执纪执法中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依法惩腐强大态势,紧盯重点人严惩不贷,抓住重点事严肃处理,聚焦重点领域严厉整治,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鲜明信号;要狠抓自身建设,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习党纪法规,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纪执法铁军。
会上,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部分同志联系学习内容和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机关各室(部)、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县委巡察组组长参加会议。
作者 / 罗英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