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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五项措施抓党风廉政建设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6-06-27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挺纪在前、纪严于法、纪法分开,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一是抓实两个责任,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坚持每年由县委常委亲自带队进行半年检查和年度考核。2013年以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乱收费等13个问题部门22名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用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深入开展领导干部述廉工作,2013年以来,共有81名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进行了述廉;组织11名乡(镇)、县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就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向县纪委常委会述职并接受质询。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不想腐的良好氛围。举办各类培训班,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党风廉政建设知识进行系统学习,2013年以来,县处级干部共讲廉政党课114人(次)168场次,有21000多名干部群众受到教育。组织全县120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临沧监狱开展警示教育,让干部受警示、受洗礼。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正风肃纪。以“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和“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抓手,始终聚焦“四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3年以来,启动问责26起,问责单位10个,问责干部70人,其中诫勉谈话38人、作出书面检查52人、全县通报批评26人、调整工作岗位19人、免职9人、下达监察建议书9份。

四是健全完善制度,加大治本力度。出台了《双江自治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规定》、《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乡镇公务接待食宿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监督管理规定,扎紧扎密制度“笼子”。

五是坚持高压反腐,强化震慑警示。2013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案件94件9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75人,移送司法机关调查9件9人,彰显了县委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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