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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清明之风,检“清”验“明”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03     

春和景明,清明又至。双江县纪委监委不断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各项工作,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崇尚廉洁、文明、节俭、有序的祭扫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坚持挺纪在前,做到廉洁祭奠。县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县委实施办法成果,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规定,自觉遵守临沧市节日期间“十个严禁”要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

抓落实重教育,做好自检自查。县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带头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带头抓好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教育的广泛性,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发挥好双江党风网、“廉洁双江”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作用,结合下发文件、发送廉洁短信等形式,加强节日期间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借节日之风自我检“清”验“明”。

严格监督执纪,做实惩治问责。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反弹的高发期,县纪委监委抓住传统节日的重要节点,不松劲、不停步,认真履行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职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通过“咬咬耳朵”早提醒,“扯扯袖子”打招呼的方式,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建设覆盖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形成来信、来访、网络、电话、手机短信 “五位一体”检举举报网络,开设微信公众号“一键举报”功能,健全信访投诉处置机制,认真受理节日期间的顶风违纪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检查,着力在整治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的活动;聚焦祭奠活动时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 “四风”问题;严肃整治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借祭扫之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问题;加大查处通报力度,发现问题严查快处,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通报曝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以钉钉子精神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郑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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