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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纪律作风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9     

近日,双江县下发《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委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纠治“四风”纪律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对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有关事项提出要求,作出安排部署,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继续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集中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把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作为检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行动。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自觉遵守“十个严禁”,即:严禁借节日之机公款大吃大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各种购物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严禁以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之机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乱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治理、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交叉互查等多种方式,强化对中央、省、市关于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运用“12388”网络举报平台,鼓励群众反映“四风”问题线索,畅通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渠道。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典型问题一律通报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据悉,元旦、春节期间,双江县纪委、监委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对领导干部外出报备情况进行抽查。6个乡(镇)纪委、双江农场管委会纪委、勐库华侨管理区纪委也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监督检查。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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