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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严防“低级红”杜绝“高级黑”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1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形形色色的“低级红”“高级黑”,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结合双江县实际,县纪委县监委制定印发《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的实施方案》,“三不”一体推进的有力有效措施精准整治“四风”问题中的“低级红”“高级黑”,实现新时代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双江县纪委监委聚焦整治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纠治“四风”突出问题等三大方面存在问题,把监督执纪工作摆进来,紧盯其中可能产生的“低级红”“高级黑”问题,剖析根源、抓住本质,主动作为、坚决整治。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所谓‘低级红’就是有意或无意把党的信念和政治主张简单化、庸俗化。有的人只站在个人立场上,认为自己的言行是‘替党说话’,不顾及群众的反应,用无知或极端的态度来表达自己的‘正义性’。有的人则是有意识地夸大事实,靠无原则的吹捧来引发人们的反感情绪。而‘高级黑’则是一种居心叵测的刻意的‘黑’,伪装性更强。”县纪委县监委主要负责人指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警惕的弦,增强政治意识,不断提高辨别政治是非、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防止和纠正任何形式的‘低级红’‘高级黑’,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六个一批”等方式梳理“四风”问题中的“低级红”“高级黑”的具体表现形式,精准识别、及时纠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对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强化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整治“四风”问题中“低级红”“高级黑”与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形成信息互通、统筹兼顾、一体推进的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推动纠治“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郑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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