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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护航文化遗产保护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17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我们的各个相关部门要不辱使命,守土尽责,提高素质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我们也一定立足岗位职责,做好一线监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双福说道。

2021年,双江县纪委监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作为,认真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项监督工作作出总体谋划。通过抓实信访举报、抓实案件复盘、抓实执纪问责三个方面,依托“1+1+N”监督联动工作机制、“月查月访”等制度,督促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紧扛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大文乡共有文物保护单位5个(浦家大院古建筑、浦世民宣誓起义旧址、忙糯石刻群5号保护地、三棵桩战斗旧址、团山基督教堂),其中文物古建筑保护单位1个。”大文乡纪委书记李刚表示,“我乡将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全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部署、常研究、常督查。并在各村深入实施‘互联网+文物’传播工程,将大文乡丰富的历史遗存、革命文物资源上传‘网络村史室’,发挥好村史室文物宣教阵地作用,让各族群众不断从丰厚文明和历史长卷中获得精神滋养。”

据悉,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紧盯督促相关主管单位和行业部门开展排查的基础上,组建1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着力查处和纠治8类问题。该县目前共有文物保护单位45处: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10个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三普”登记尚未公布的16处。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1个,均已反馈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群众对文物历史和价值缺乏了解,保护意识不强,个别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深化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查处的典型案例运用‘1234’促改联动工作法做好‘后半篇文章’,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良好风气。”(李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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