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实现脱贫摘帽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在加强对脱贫攻坚“四个不摘”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走访联系力度,持续护航脱贫攻坚成果。
据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统筹运用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入户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及干部作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重拳整治扶贫领域存在问题。
同时,该县发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靠近基层、了解基层的优势,延伸监督触角,在纪律监督深度和广度上发力。制定《关于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纪律作风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完善乡村振兴监督清单,把“人、财、物”作为监督乡村振兴工作的重点,紧盯乡村振兴工作中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监督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一分惠民资金真正用到基层、惠及百姓。
此外,针对监督检查中反映、发现的一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根基不够牢固,有的产业基础比较薄弱,有的就业不够稳定等问题,深挖“症结”,靶向“开方”,督促职能部门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据悉,2020年以来,双江县纪委监委找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契合点,开展监督检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45件,其中:批评教育1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人,问责6人,诫勉谈话2人,免职3人,解聘2人,辞退2人;通报曝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24批29人。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我们聚焦监督首责,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破解基层微腐败,规范基层微权力,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持续护航脱贫攻坚胜利果实。”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罗英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