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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4-07-19     

为压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教育管理,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7月18日上午,双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之学与全体检察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会议传达学习相关纪律要求,并再次重申《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

会议要求,一是讲政治。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等工作纪律规定。二是讲规矩。要严格遵守纪律规矩,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时刻注重个人形象和检察形象。三是守纪律。要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带头严于律己、廉洁自律。四是抓学习。要强化学习,不断提高遇事处理的能力和自身的综合素质。五是常提醒。要坚持把预防工作做在前,抓前端、治未病,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六是严管理。要严格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内部监督的力度,抓在日常、严在日常,时刻警惕小毛病演变为大问题。





来源 / 双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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