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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库镇:认真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2-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勐库镇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由镇党委书记亲自部署和参与带队开展勐库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制定《勐库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检查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十个考核组,由镇党委班子成员任考核组组长,深入各村党总支、各机关党支部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各党总支(支部)认真对照《勐库镇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开展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认真整改。考核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开展民主测评、根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查阅文件材料、会议记录、图片等相关痕迹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对检查考核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被考核单位进行量化评分,作出总体评价,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填写综合评价表进行书面反馈。各党(总)支部负责人向大会述责述廉,其他班子成员作书面述责述廉。

等次评定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综合评分,结合日常检查、重点抽查、专项治理等相关情况,提出等次评定的初步意见,经镇纪委会议研究后报镇党委审定,镇党委审定的考核结果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

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各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评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对总支(支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总支(支部),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平均分值低于80分(含)的,本人作出书面说明,由镇纪委会同镇组织办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所在总支(支部)当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其他总支(支部)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平均分值低于80分(含)的,由所在总支(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以上两种情况,都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整改不力的,给予问责处理。(李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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