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 派驻监督 > 内容
县纪委监委创工作手册 切实发挥监督探头作用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8-04-11     

近日,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的职能,加强派驻机构建设、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实施规范监督,双江县纪委监委编制《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并发放到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进一步明晰责任,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监督监察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科级领导干部,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监察,擦亮监督探头,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作用。

明晰责任,加强队伍管理。工作手册明确目标任务,明晰工作责任,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按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七个有之”“五个必须”的精神实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掌握监督单位和监察对象职能职责、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手册要求填报各纪检监察组出勤、上廉政党课、纪律作风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总、信息稿件、廉政提醒谈话、约谈、会议记录等相关工作台账,督促监督单位履职并解决派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严格执行工作手册规则,强化自我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强化学习,变被动为主动。为克服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本领恐慌”,进一步加强监督履职能力,工作手册上印制了《中共关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印发〈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的通知》《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纪律文件,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对党绝对忠诚的高度自觉和责任担当,主动适应新形势,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在增强学习能力、专业能力、执行能力上下功夫,全面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规范制度,压实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切实履职,全面履行党章和国家监察法赋予的职责任务,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工作手册为基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检查监察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县委决策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驻在部门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所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违犯党纪法律的案件等县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压紧靠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进一步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作用。(郑秋韵)

分享:
上一篇: 强化监督检查 确保目标任务落实
下一篇: 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压实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
    返回顶部↑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中国共产党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举报:0883-12388  邮箱:sjjwbgs@126.comm  
 滇公网安备:53092502000107号  备案号:滇ICP备14004912号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