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巡察成果运用的效果,今年双江县开展巡察督查2次,对前六轮巡察的3个乡镇、1个行政村、25个单位和部门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5个问题,责成被巡察单位重新整改。
开列清单明确督查内容。监督检查工作以“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目标,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列出清单,重点检查各被巡察单位是否对照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是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做到立足当前与长效整改相互结合,全面掌握各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是否做到了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护短,对照反馈意见是否都有回应、是否还有漏项、整改工作是否到位、整改成效是否明显。
压实责任明确纪律要求。在检查中,向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传导被巡单位(部门)应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本单位(部门)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强烈信号,对巡察整改工作要做到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督促单位分管领导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各相关股室负责人认真履行整改直接责任,对照问题清单,带头认领问题。明确各单位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整改落实过程中态度消极、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进行严肃约谈、限期整改;对推诿扯皮、拒不整改、拒不落实的,进行问责、绝不手软;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严查重处、决不姑息。
查出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各检查组通过听取整改情况汇报、查阅相关痕迹、个别了解等方式认真开展检查,两次检查中主要发现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和分管领导抓整改落实态度消极的问题,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责成被巡察单位重新整改,对整改落实过程中态度消极的严肃进行提醒谈话。目前,对整改不到位的5个问题,责成被巡察单位重新整改,对整改落实过程中态度消极的3名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通过严肃追责,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达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目标,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罗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