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本人文化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犯下了大错,在留置期间,我认真反思,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双江县忙糯乡邦界村原村主任李发忠在留置期间忏悔的说到。近日,双江县监察委向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李发忠受贿案,该案是双江县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办的首例留置案件。
经查,2018年2月13日,县水务局将帮助邦界村解决的2017年烤烟工作经费和春节活动经费共计32000元打入李发忠个人持有的银行账户。其中2000元用于2017年春节活动支出;15000元经邦界村党总支研究同意后用于村上其他工作开支,13000元被李发忠擅自先后两次用于应由其本人承担的烤烟烘烤烧火工工钱,剩余的2000元至今仍被李发忠占用。经认定,李发忠长期占用村集体资金15000元。2018年10月,李发忠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人民币15000元,对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执纪者说】
李发忠身为中共党员,且还是一名基层村干部,理应洁身自好,廉洁奉公,带领群众发家致富,然而却名为公,实为私,成了侵害群众利益的硕鼠,最终应了“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警言。该案的查处,标志着双江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新的步伐,充分彰显了党委领导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机制的强大威力,也警示每一名党员干部,思想不要“活”在十八大之前,认为“天高皇帝远”,党组织“看不着”,一定要守牢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双江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