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纪委、监委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把做好“反映基层民意”的信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监察服务扩大,信访举报总量激增,新的举报情况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坚持为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取向,尽心竭力倾听民声,接收民意,不断完善信访举报工作体系,推动信访举报工作不断完善发展。
健全实名举报人保护制度。双江县纪委、监委不断加大对实名举报人的保护力度,积极破除举报人畏惧打击报复,不敢实名举报,怕受“刁难”,“民怕官”的现象。制定严格的信访规范制度,严格保护实名举报人身份、财产等相关信息不被泄露;并积极组织宣传实名举报,通过列举实名举报核实相关问题时效性强,更为容易查证,能够获得权力救济的可能性更大,举实例为群众解答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鼓励正当实名举报,不断提升群众对实名举报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探索信访举报诚信告知制度。与时俱进完善信访举报处理程序,规范纪检监察调查核实工作,将告知义务提到程序的开端,受理举报前先履行告知义务,详细告知恶意举报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让举报人自行签署诚信举报告知书,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对于举报事实的真实性予以保证,并鼓励举报人提供力所能及的证明材料,但严禁无中生有,并保证不作恶意举报,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对于部分恶意举报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情况下,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调查处理,从源头上减少恶意举报的数量。
加强信访条例法规宣传。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大信访条例法规的宣传力度,在做好各部门、各领域的宣传外,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组织村组干部、挂钩部门、司法部门、信访部门积极进村入户进行普法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让群众认识到法律是保护自身权利的武器,保护自身权利要利用合法的渠道,“问题一道一道反映,一级一级解决”,坚决摒弃“闹大论”,不是事情越是闹大才能越快得到解决,强化违反信访条例法规责任追究力度,滥用手中权利恶意违反信访规定会受到严格的法律追究。
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在明确各单位各自权限与职责的基础上,加大单位间对于受理举报工作的相互衔接,村一级处理好村民实际权益达不到保障时的举报受理工作,尤其是举报事实产生地就在村一级的情况下,要积极调查核实,避免矛盾激化,快速解决,认真保障合法权益。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公安、司法、乡镇部门的信访工作衔接,杜绝推责任,问题不落实,激化举报人与受理部门的矛盾的现象,针对可能造成重大的社会影响的信访事项,积极组织召开协调会,通过相互协商解决。
把为干部澄清正名纳入单位干部管理工作。关心爱护干部,勇于为遭遇恶意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为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把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爱护激励干部的各项措施要求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具体工作之中,让吃苦者不吃亏、流汗者不留泪、担当作为者没有后顾之忧,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引导更多干部人才心无旁骛、义无反顾撸起袖子加油干,专心致志地为党和人民干事创业、建功立业。 (李柏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