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其他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市民“十要十不要”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7年02月06日  ‖  查看1478次  ‖  

要支持参与创建 不说脏话粗话

二要爱护公共设施 不乱贴乱画

三要爱护花草树木 不践踏绿地

四要讲究公共卫生 不乱倒垃圾

五要公共场所禁烟 不乱丢杂物

六要遵守交通规则 不乱穿马路

七要有序停放车辆 不乱停乱放

八要入场进店经营 不占道经营

九要熟知健康知识 不随地吐痰

十要文明礼貌谦让 不闯红灯

                   
上一篇: 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
下一篇: 交通秩序整治“四不四让”要求
    返回顶部↑

云南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主办:中国共产党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地址:双江自治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举报:0883-12388  邮箱:sjjwbgs@126.com  
 滇公网安备:53092502000107号  备案号:滇ICP备14004912号  技术支持:临沧腾毅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