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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0年07月22日  ‖  查看52890次  ‖  
一、被巡察对象
根据十三届双江自治县委统一部署,第十二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于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8月25日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委政研室(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投资促进局6个单位(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县红十字会、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双江农场管委会、县勐库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供销社8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对双江农场社区、勐库华侨社区开展直接巡察。
二、巡察任务
围绕被巡察单位(部门),社区的职能职责,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市县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社区: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政治监督(涉及巡察“回头看”单位(部门)重点检查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而发现新问题)。同时,结合实际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种蔗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纳入巡察监督范围。通过巡察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巡察方式
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社区主要受理反映“两委”班子成员及下设党组织和村民小组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开通举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原检察院办公楼以及被巡察单位(部门),社区设立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08:30—18:00。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各巡察组联络方式
第一组
进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投资促进局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65
电子邮箱:sjxdyxcz@126.com

第二组
进驻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委政研室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90
电子邮箱:sjxdexcz@126.com

第三组
进驻单位:双江农场管委会、县勐库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双江农场社 区、勐库华侨社区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66
电子邮箱:sjxdsxcz@126.com

第四组
进驻单位:县红十字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60
电子邮箱:sjxdsixcz@126.com

第五组
进驻单位: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供销社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92
电子邮箱:sjxdwxcz@163.com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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