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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0年03月18日  ‖  查看46785次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组于2020年3月18日至2020年4月26日,对县委办等12个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被巡察对象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对县委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机要和保密局、县国家密码管理局、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延伸巡察县档案馆)、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新闻出版(版权)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广播电视局,归口巡察县文联、县社科联)、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委办、县委党史研究室、县融媒体中心、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搬迁安置办、县政协机关开展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专项巡察。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开展巡察“回头看”(对人防工作开展机动巡察)。
       二、巡察任务
       对上述被巡察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建和选人用人、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等工作情况、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巡察监督,着力了解和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通过开展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三、巡察方式
        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巡察监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
县委各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意见箱,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县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来电、来访时间为08:30—18:00)。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各巡察组联络方式

第一组

进驻单位:县委办公室、县委编委办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66

电子邮箱:sjxdyxcz@126.com

第二组

进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党史研究室、县融媒体中心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二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65

电子邮箱:sjxdexcz@126.com

第三组

进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常委会机关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90

电子邮箱:sjxdsxcz@126.com

第四组

进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60

电子邮箱:sjxdsixcz@126.com

第五组

进驻单位:县搬迁安置办、县政协机关

办公地址:原检察院办公楼四楼县委第五巡察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83—3063592

电子邮箱:sjxdwxcz@163.com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第一至第五巡察组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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