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荣获临沧市2020年脱贫攻坚“先进单位”称号。这是临沧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肯定。
据了解,脱贫攻坚大会战打响以来,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党赋予的责任使命,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精准把板子打下去,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的服务保障作用,切实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有效落实。
制定出台《双江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实行“1+1+N”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月查月访”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集中整治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实施意见》,组建3个脱贫攻坚督战组。对6个乡(镇)、74个村(社区)及21个县级行业扶贫部门实行全覆盖督战,全县共发出问题清单74期,完成整改38期;发现问题597个,已经整改385个,正在整改212个。
组建28个检查组对全县88个单位(部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列问题清单27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7条,开展责任提醒谈话15人次。对27个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实现全县各乡镇各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及时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在查办涉及扶贫领域案件时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及时复盘审查,召开全县巡察发现问题警示警醒大会。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7期12起,对省内5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进行警示宣传教育。
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高效运转“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和临沧市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及集体“三资”公开监督平台,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等多位一体的信访举报平台,从严查处贪污侵占、截留私分、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综合运用“1+1+N”“月查月访”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对脱贫绩效和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
制定印发《双江自治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开列《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清单》,并督促各牵头部门认真对标对表开展自检自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对标销号抓好整改。
聚焦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以问题为导向,从责任落实、工作作风、任务推进3个方面入手,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
积极开展“体验式监督”、“抽样式监督”、“调研式监督”工作。制定印发《全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分析研判暨县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把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纳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内容一起研究谋划、统筹推进。在全县范围内扎实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监督检查。
在脱贫攻坚中,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和帮扶作用,下一步将再接再厉,坚持不懈抓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实际行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坚强纪律保障助推双江高质量发展。(钟铭琥 杨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