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沧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临翔区马台乡唐家村委会原副主任王富进虚报冒领低保金、骗取高龄补贴和五保金问题。2012年6月,王富进利用职务便利,在办理村民养老保险业务过程中复印农户李某某的身份证,私自到乡信用社开设一张以李某某为户名的银行卡,在李某某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为该户4人申请低保,并将私自办理的李某某银行账号上报为该户低保金打款账户;2013年至2014年,王富进又将私自办理的李某某银行账号上报为另外2名已死亡人员的高龄补贴和1名不符合享受五保政策人员的五保金打款账户。2012年6月至2018年2月,打入该账户的各类补助资金共计5.428万元,被王富进占为己有。2019年12月,王富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低保金退回农户、高龄补贴和五保金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镇康县勐捧镇忙丙村党总支副书记杨明泽、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于文学长期占用集体草原生态补贴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6年,杨明泽累计占用集体草原生态补贴资金4.05万元,于文学累计占用集体草原生态补贴资金0.2万元,2人直至2019年6月才将违规占用集体资金退还勐捧镇村级会计委托管理核算中心。同时,于文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杨明泽、于文学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高级教师、大兴乡班坝村驻村扶贫工作队原队长、村党总支原第一书记杨青民挪用农户建房资金问题。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时任大兴乡班坝村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兼村党总支第一书记杨青民介绍施工方为班坝村5户“四类重点对象”农户进行危房改造,经农户同意,由杨青民代管5户农户的一卡通,卡内资金共17万元(含农危改补助资金13.5万元和农户自筹资金3.5万元),按工程进度向施工方支付建房款,杨青民在支付施工方14.076万元后,将剩余的2.9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9年12月,杨青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资金。(临沧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