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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彰显监督“探头”作用 助推重大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1年01月21日  ‖  查看17337次  ‖  

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抢抓机遇、大干快上,做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1月20日,双江县纪委监委召集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县委县政府2020年确定的37个重大项目监督检查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县纪委县监委以县委县政府确定的37个重大建设项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生态环保领域相关工作、乡村振兴示范县建设的推进情况和县委县政府重大经济工作和社会事业建设的其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为专项检查范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作风状态、勤政廉政、工作推进、业务能力等方面的问题。

重点聚焦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慵懒怠政、推诿扯皮、瞒报谎报、隐藏遮掩,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吃拿卡要、玩忽职守,对与本职岗位有关的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不掌握、不熟悉,不能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等问题。重点关注项目建设是否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具体化、考核指标化的要求推进,是否按照上级要求的方式、进度拨付和使用项目资金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涉及到相关工作的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托联动片区机制,运用“源头式”“蹲点式”“体验式”“点穴式”等监督方式,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动双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决策部署,立足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再检查”的职能职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见效。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唐金昌指出:“派驻纪检监察组是‘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必须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切实履行好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岗位职责,找准监督方向,结合负责联系的单位实际,在开展日常监督的同时聚焦重点问题、重点项目,实时了解掌握所负责单位的项目推进、要素保障、协调落实、问题解决等各个环节,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当好‘铁面包公’。”(郑秋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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