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党委(党组)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都有了更高更深的认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保证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当前党的建设的头等大事。双江自治县委加强对纪委的领导,不断强化措施,积极查找差距,探索研究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下步工作新思路。
从九个方面查找出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倾向,对经济指标关注较多,精力投入较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二是全面领导上有差距。在抓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只满足于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一般性要求和部署,应付上级党委,在深入谋划、制定详细计划方面力度不够,全面领导责任没有发挥好,责任压力没有传导好。三是制度建设上有差距。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多,实际问效的少,只是将制度挂在墙上,不具体落实,没有充分发挥制度的整体功能和实际效能。四是日常监督上有差距。日常的监督、检查、提醒制度没有执行到位,对干部的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特别是8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纠正不到位,没有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五是责任考核上有差距。注重考核过程,对评议和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只是嘴上谈,实际落实不到位。六是宣传教育仍然滞后。宣传形式单一,局限于会议、发文、双江媒体,会后、发文后跟踪落实不力,部门及个人对学习只落在表面上,没有从思想得到洗涤。七是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思想认识不到位,监督检查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不足,越位、缺位、错位现象仍然存在;责任追究不严格;作风监督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抓早抓小功夫不够。八是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管理不到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理论学习不够,落实“三转”工作不力,特别是乡镇纪委工作精力未有效转移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力量薄弱,办案能力差,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九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案件连续三年攀升,涉案人员多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股所级“一把手”,案发集中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和政策项目资金集中部门。
抓住个四重点,采取六项措施谋划下步工作。重点做好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常抓抓出习惯、抓出长效,在坚持中见常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强化执纪监督,把顶风违纪搞“四风”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把反腐利剑举起来,形成强大震慑;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强化纪委监督责任。一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在继续开展常规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从纪委、检察院、法院、宣传部、组织部、党校、财政局、审计局、司法局等部门选人,组建廉政宣讲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轮回宣讲党风廉政建设、廉政文化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农村“三资”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健全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二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及“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扎紧党规党纪的笼子,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明晰《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两个清单。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结合双江实际适时研究制定出台适合于推进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立健全立体式、全方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对资金、项目、审批密集的部门及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加强“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四是继续强化正风肃纪,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执行“铁八条”,遏制“四风”问题出现反弹现象,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绝不姑息,一查到底。五是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人,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同时,对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的,要坚决惩治。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从严从实建好纪检队伍,加快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动“三转”,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立身之本。(龚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