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1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熊利,中共党员,双江自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干部,2021年4月7日22:0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委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