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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自治县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5年11月27日  ‖  查看1634次  ‖  

2015年以来,双江自治县委牢牢抓住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新路子,全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常委会总研究总部署,年内先后10次在县委常委会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多次在县委中心组会议和全县性会议上传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和《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出台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二是突出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实施了“干部夜校集中培训一批、知名高校学习培训一批、上级部门跟班学习一批、基层一线实践锻炼一批”的“四个一批”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举办了271名基层党组织书记参加的专题培训班,开展了“信仰+理论+军事”专题教育集训,全县477名处、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参加了轮训。

三是突出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顿了31个软弱涣散党组织,进一步筑牢基层战斗堡垒。率先在全市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群众“五个不出村”试点工作。

四是年初与各党委(党组)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到78个责任单位;坚持县委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带队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工作,对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单位,由县委领导进行约谈,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坚持廉政谈话常态化,组织8个谈话小组对226名正科级以上领导进行了廉政谈话。

五是突出抓好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组织处级领导带队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县处级领导干部共讲党课38人56场次,开展专题学习研讨19场次,建立问题清单68份,查找“不严不实”和“不忠诚不干净不担当”问题168个,整改问题147个。

六是按中国共产党员佩戴党徽规定,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党组织全体党员佩戴党徽。使全体党员增强宗旨观念和党员意识,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入党誓言,切实做到一时一刻不忘党员称号,一言一行符合党员标准,一点一滴体现党员风采,一心一意为党旗增辉,把党徽佩戴在胸前,铸刻在心里。

七是扎实抓好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巡视组移交的4件问题线索和28件信访件,已全部完成调查核实,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落实并报省委巡视组。(龚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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