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五一”节日期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章党纪党规,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具体实施办法,令行禁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自觉遵循“九个严禁”,即,严禁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举行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迷信活动,严禁基层单位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安排,严禁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纪违规行为,严禁参与任何形式赌博、酒后驾车、酗酒滋事。
县纪委、县监察局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883-7622462。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察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