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各乡(镇)、村成立了专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工作机构,并明确“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办理人员职能职责。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县先后建立了《群众诉求中心(站)管理制度》等11个制度和管理办法,并将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全部装裱上墙。三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首先县委采取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形式强化对四乡两镇、两农场办理人员、监察人员“五级联动”网络监督平台的操作指导,其次是以各乡(镇)、农场为片区,乡(镇)党委、政府、村级组织和县级管理人员进社区、居民小区、村民小组集中宣传,联络员到户宣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
通过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全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自2013年7月启动以来,得到了有序推进。截止2014年5月全县共办理群众诉求212件(其中村级办理149件,占70.28%),办结率为96.7%。(罗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