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文件要留痕,案件线索必须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相关要求接收、保存、处理。”进入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后,领导不止一次强调。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保密纪律历来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钢规铁纪,是纪检监察机关安全办案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中案件线索的监督和管理尤其应当强调保密性,作为纪检新人必须牢固树立保密意识,时刻绷紧安全保密之“弦”。
一方面,要将保密工作的要求内化于心,加强保密知识学习,筑牢保密思想防线。意识是行动的先导,身为新入职纪检监察干部,强化安全保密意识是切实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前提。要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保密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理论上,将保密工作与案件线索的监督和管理有效结合,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对案件线索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思想自觉,克服松懈、麻痹等不良心理。
另一方面,将保密工作的要求外化于行,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到办理文件留痕,还要时刻要保持高度警觉性,绝不能因嫌麻烦、因疏忽大意而略过应有的保密措施和程序;互联网的应用上,要坚决做到“涉密计算机不上网,上网计算机不涉密”,杜绝失密泄密事故的发生;要定期自查自纠,学会举一反三,在实践中完善案件线索监督管理工作的保密措施,在落实保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问题线索转办、查办、移送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张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