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2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周贵忠,中共党员,双江自治县邦丙乡南榔村小南直党支部书记,2022年2月2日18:30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春荣,中共党员,双江自治县小黑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员,2022年2月10日20:39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委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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