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邦界村党总支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5月19日,县委巡察组向邦界村党总支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常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巡察反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学习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集体学习,在村“两委”班子工作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掌握“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知识。二是加强自主学习,通过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切实抓紧抓实村“两委”班子成员“指尖上”自学。
(二)关于巡察反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任务。二是开展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重点学习内容。三是已开展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析研判会议,做好专题分析研判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里、抓在手中、落在实处。
(三)关于巡察反馈“农民专业合作作用不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村“两委”班子深入海螺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必地古茶贸易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析研判,尽力盘活合作社发展。二是督促生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注销手续。
(四)关于巡察反馈“人居环境提升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认真贯彻执行村规民约,逐步提升村民的主人翁意识。二是与新宸保洁有限公司签订邦界村垃圾清运合同,新宸保洁有限公司负责将邦界村生产生活垃圾运往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丙别自然村堆放垃圾已清运。三是已组织村民疏通堵塞的排污沟,深入推进村容村貌治理、垃圾污水整治,改善人居环境。
(五)关于巡察反馈“执行制度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党章党规学习,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规章制度,党员表彰奖励经费按要求审批。
(六)关于巡察反馈“公章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要求管理公章,村党总支公章已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李祖芳管理,使用须经村党总支部书记同意。二是已建立公章使用管理登记台账,做到规范使用、及时归还保存。
(七)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夯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以高度政治自觉落实形态工作相关任务。二是提高认识,细化部署,抓牢“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支部书记是“三会一课”第一责任人,把抓牢“三会一课”制度作为第一要务。三是强化督促党员干部学习,关注“云岭先锋”先锋值,逐步解决‘云岭先锋’先锋值低的问题。四是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按要求执行每月1次党费收缴,做到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
二、关于巡察反馈“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议事决策不严谨,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议事决策程序,执行“末位表态”制,杜绝出现发言定调问题。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会议情况,做到会议记录详细、真实。
(二)关于巡察反馈“民情信息工作开展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已安排部署2023年度民情信息工作,确定由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罗开勇负责民情信息工作,每月进行民情排查、登记,抓好民情信息收集。
三、关于巡察反馈“聚焦基层党总支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巡察反馈“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业务培训,将党务、村务工作进行明确,抓牢“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了党支部书记是“三会一课”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亲自上党课,严格遵循季度开展一次的要求,规范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二是督促各支部使用“云岭先锋APP”和“支部手册”做好签到、登记并完善相关信息。
(二)关于巡察反馈“支部手册填写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已要求各党支部重视支部手册填写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填写,规范党务公开、党课记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的填写,确保完整、真实。
(三)关于巡察反馈“‘党费日’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规范执行“党费日”制度,已按照规定每月1日收缴党费,并做好台账记录收缴情况,做到党费收缴工作规范有序。
(四)关于巡察反馈“‘云岭先锋’先锋值偏低”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督促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关注“云岭先锋”先锋值,对先锋值低的党员同志已进行提醒、督促,目前,先锋值均得到了提升。
(五)关于巡察反馈“党员活动阵地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活动阵地管理,提高认识,明确党员活动室是开展党建活动的“基础设施”,按要求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室。二是已将大必地搬迁点文化室旗杆损坏按要求挂门牌和国旗。三是已将邦界一、二组和从庄组无党员活动室的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