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纪”往开来扬清风。2023年以来,双江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为迎接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召开,即日起,“廉洁双江”微信公众号将推出“喜迎全会·‘纪’忆2023”专栏,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履职担当情况进行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喜迎全会·‘纪’忆2023”系列报道之一
自清廉云南建设开展以来,双江县纪委监委聚焦“四责协同”责任落实,抓实民生福祉,强化示范引领,主动为县委主体作用发挥提供有效载体,打造颇具“辨识度”的清廉建设小板块,不断拼就清廉云南大版图,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在双江落地见效。
下好“一盘棋” 写就“谋划篇”
县纪委监委强化“四责协同”联动效应,协助县委将清廉云南建设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全过程,构建党委牵头主抓、纪委监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双江行动责任共同体。县委始终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举,研究审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和“十大清单”,明确清廉云南建设双江行动的任务图、时间表,县委主要领导常态化开展调研指导,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层层落实。
县纪委监委实行专班化运行机制,组建3个专项纪律检查组,统筹开展专项纪律检查4次,对政治监督“护航行动”、“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等由纪委监委牵头的专项行动,运用“蹲点式”“下沉式”“体验式”“嵌入式”监督方式,每季度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不少于1次专项检查。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等工作专班设在职能部门的专项行动,由具体负责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照工作清单加强对主责部门履行牵头责任、行业责任的日常监督。
找准“小切口” 撬动“大民生”
这一年,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把清廉云南建设“十大行动”与生态环保、耕地保护等专项整治有机贯通融合,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通过从严纠正一批突出问题,查办一批重点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切实解决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坚决查处养老社保、食品药品等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暗箱操作、权钱交易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快查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不断压减“小微权力”任性空间,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创新监督方式、凝聚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统筹用好县、乡监督力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持续推动监督下沉落地,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这一年,围绕“小切口”整治项目,督促职能部门梳理突出问题33个,制定整治措施49条;监督发现问题16个。
打好“特色牌” 激活“新引擎”
这一年,把清廉村(居)作为清廉云南建设的细胞工程,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一线工作法,制定《2023年清廉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推动2023年清廉示范点创建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打造集成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要素的“那京、景亢、来冷”等一批清廉村(居)“双江样本”,以点带面辐射全域。
具体实践中,建立“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乡(镇)党委”联系制度,督促乡(镇)纪委发挥监督“前哨”作用,通过开展常规谈话、任前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推动村级“一把手”廉洁用权。组建监督工作专班,采取月报告、月调度、蹲点调研指导、专项纪律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适时开展调研指导、跟踪督导,健全责任分解、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的责任链条。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各村制定“小微权力”清单,把“小微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推动各村党组织制定完善村规民约、“一事一议”制度等。主动搭建监督平台,用好用活84个群众诉求点,建立健全民情信息收集报送机制,全县1214名民情信息员收集信息329条,推动解决群众困难问题320个。在标杆引领和有效监督下,全县各乡(镇)以“一村一策”“一村一韵”全域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乡村振兴擦亮底色。
作者/双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