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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力“插销上锁”!双江紧盯重大事项决策环节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24年03月22日  ‖  查看2088次  ‖  

“通过学习和测试,我对哪些情形属于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以及怎样履行报告程序等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今后我将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履职。”日前,双江县某县直部门负责人学习了《双江自治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后说道。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监督约束领导干部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县委出台了《双江自治县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制度层面对领导干部和重大事项的范围、违规插手干预的具体情形、记录报告和处置程序等进行详细规定。

“以前在工作中遇到说情打招呼,不会拒绝也不好意思拒绝,觉得抹不开面子,现在有了《办法》,不用再花精力想方设法找理由拒绝。”该县一名干部认为该《办法》的出台为拒绝插手干预重大事项增强了底气。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方面该县及时开展专项监督,把监督推动《办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情况纳入重点监督检查内容,采取“室组地”联动作战模式,抽调30名纪检监察干部组建4个监督检查组,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充分发挥6个乡(镇)、1个农场纪委、15个纪检监察组“全天候”贴身监督优势作用,重点聚焦党员干部知晓率低、“零”填报等问题,督促乡(镇)党委、农场管工委、驻在联系部门对学习贯彻执行《办法》情况进行复盘,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有针对性的加大制度学习宣传力度,明确填报工作要求和纪律,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及时规范填报。

同时,县纪委监委把《办法》的学习贯彻作为重点,通过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全县4000余名干部职工参与了测试。之外,该县借助各类媒体通过转载、公布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度解读《办法》。

“《办法》是为广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量身定制的‘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是政治生命的‘安全阀’。”双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足职责定位,结合“清廉云南”建设等重点工作,持续监督推动《办法》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通报曝光力度,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推动全县政治生态向善向好。

 

 

 

作者 / 罗英芳   李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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