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5起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何珍文,中共党员,双江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人员,2024年5月9日23: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李华飞,双江自治县大文乡大文村张家寨党支部党员,2024年5月9日23:1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康泽彪,双江自治县勐库镇亥公村核桃协会党支部党员,
2024年6月3日21:2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张春林,双江自治县农场社区十队党支部党员,2024年6月6日21:2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五、何真明,双江自治县勐勐镇那布社区新蚌党支部党员,2024年6月8日09:1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