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双江自治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起党员涉嫌酒驾问题通报如下:
一、代应忠,双江自治县勐勐镇南宋村拉马河党支部党员,2024年6月10日15:3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罗壮平,双江自治县大文乡清平村大小寨自然村理事会党支部党员,2024年6月19日22:4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费德明,双江县自治县勐库镇懂过村外寨理事会党支部党员,2024年6月29日20:1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12388。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