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动巡视工作向县乡延伸,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巡察工作一体化格局,县委高度重视,以六个明确六个保障推动巡察工作开展。
“六个明确”——即明确指导思想、明确基本原则、明确目标任务、明确巡察对象、明确巡察内容、明确巡察方式
明确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明确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依法依规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中心,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明确目标任务。坚持纪在法前,严明纪律和规矩,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发现和解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民主集中制、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关键在治、要害在严”落实到巡察“两个责任”中,把“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落实到巡察实践中,发挥利剑作用,增强震慑、遏制和治本效果,为推动跨越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双江提供有力纪律保障。明确巡察对象。巡察对象有各乡(镇)农场党(工)委、乡(镇)人大主席团、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部门、县人民团体、县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除主要负责人外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明确巡察内容。巡察工作主要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发现违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它问题。明确巡察方式。采取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灵活运用巡视工作13种方法。
“六个保障”——即组织保障、机构保障、人才保障、制度保障、服务保障、经费保障
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副组长,县纪委分管副书记、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委巡察办主任为成员的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县委巡察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县委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服务、保障等职责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的协调联络职责。组建5个巡察组,每个巡察组设5人,实行组长负责制,实行巡察组组长、巡察对象、巡察组与巡察对象关系“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机构保障。县委巡察办公室作为县委工作部门(正科级),设在县纪委。县纪委多次协调县委编办,积极向市编委请示报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的核定等事项,形成了有效的机构保障。人才保障。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单位选取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和善于发现问题28名干部组成巡察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补充。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制度机制、省市县党委巡视巡察工作联动制度机制、巡察全覆盖制度机制、执纪执法监督机关和部门在巡察进驻前提供有价值信息制度机制、巡察工作报告、意见反馈、问题线索移交制度机制、同级纪委、组织部运用巡察成果制度机制、巡察干部选配任用、调整交流、管理监督制度机制等7个制度机制,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有效机制。服务保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为县级巡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公务用车服务平台管理部门要为县级巡察工作提供必要的出行条件。被巡察的单位(部门)在巡察期间,要指定1名领导和必要的人员负责巡察联络服务保障工作。经费保障。县委将巡察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拨付10万元的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俸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