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强化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在思想上自警、行动上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具体实施办法和县委具体实施办法,自觉遵守“十个严禁”要求,即: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送礼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和烟花爆竹等,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确实需要的,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参与任何形式赌博、酒后驾车、酗酒滋事。
县纪委、县监察局节假日期间受理违规违纪问题举报电话:0883-7622462。
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 双江自治县监察局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