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工作纪律,正风肃纪,清明节前夕,我县通过“四个一”行动有效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树立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
下发一份通知要求。在清明节来前夕,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挺纪在前,做到令行禁止。节日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临沧市党员干部“六严禁六不准”要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做到“九个严禁”。
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3个专项纪律检查组、1个随机抽查组、1个明察暗访组对清明节期间纪律作风建设开展专项督查,并明确任务分工。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清明节期间监督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并严明纪律要求,采取会议要求、短信提醒等多种形式释放信号,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坚守底线,并在各自监督职责范围内展开监督检查工作,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多批次多层次地组织监督检查,切实形成高压态势。
编发一条廉洁短信。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县纪委监察局通过《双江手机快讯》向3000余名党员干部发送了“‘廉花盛开香溢远,和风细雨沁人心’——清明节期间,请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临沧市“六严禁六不准”、做到“九个严禁”,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共树文明新风。”对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节前温馨提示。
开设一个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时时接听,广泛收集线索,对节假日期间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严查快处、严肃问责,并及时通报曝光。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罗绍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