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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扎实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7年04月19日  ‖  查看1502次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整治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期,我县组织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强化领导。为确保“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县及时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一名副局长为成员的“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全县“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为“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是明确任务,提高认识。及时制定下发了《双江自治县开展“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要求上来,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整治责任,组织开展好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的“小金库”清理整治工作,严禁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严禁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严禁以项目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经营收入不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严禁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严禁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及使用其它方法和手段设立“小金库”的行为。同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传达学习文件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实事求是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按时上报各阶段工作情况。

三是迅速行动,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方案下发以后,全县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对照相关纪律规定,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传达学习,采取自查收入支出账目、签订承诺书、通报清查结果等方式组织开展本乡(镇)本部门“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并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相关表格。(罗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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