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我县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风险排查、强化工作规范、强化机制建设、强化责任追究,深入推进2017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有风险谁防、谁是领导谁控”的要求,主要领导要带头查找自身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辖区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起好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组织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强化风险排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往年风险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重点查找个人岗位在职能职责、权力行使、作风状况等方面的风险;查找单位、部门内部在决策议事、制度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风险;认真分析研究,审定风险点是否找准、等级划分是否合理、防范措施是否可行、责任人是否落实到位。
强化工作规范。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根据机构职能“三定”方案,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流程图固化权力运行,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减少工作随意性,简化办事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
强化机制建设。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方面进行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重点加大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的公开力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不管用、不适用的制度及时废止,不完善的制度要修改健全。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制度真正管用、有效、落到实处,覆盖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地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
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台帐,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任务分解到下设单位和个人,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并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年度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领导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的,将追究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唐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