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 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临办通〔2017〕31号)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新一轮“六个严禁”(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征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严禁领导干部收受“红包”;严禁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担负起专项整治工作责任
2015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落实“两个责任”,划定“底线”,明确“红线”,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全县各级各部门纪律和规矩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有序,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中央巡视“回头看”和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一些地方和部门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虚化整治措施、放松执纪要求、降低问责标准,专项整治成效还不够明显;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仍然存在。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一把手”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各环节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一线指挥”;班子成员要落实好“一岗双责”,既要当好“牵头人”,又要当好“责任人”;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主动协助和督促党委(党组)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六个严禁”常态化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
(一)强化教育警示,筑牢思想防线。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结合“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把“六个严禁”相关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纳入学习教育内容,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和规矩意识。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平台作用,向社会公布“六个严禁”的专项工作监督举报电话,拓展监督举报渠道。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整治工作中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各项规定,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此轮专项整治时间自2017年9月7日至9月15日。各乡(镇)、县直各主责部门要按照《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双办发〔2015〕34号)的安排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责任单位迅速实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9月1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各责任部门既要积极配合主责部门开展好新一轮专项整治,又要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专项整治工作,推动全县专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强化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好管辖范围内的监督检查,县直各主责部门要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成立监督检查组,对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本轮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直各主责部门要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同时填报《双江自治县“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统计表》(附件),于9月15日前一并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注重制度建设,强化源头预防。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并重原则,不断健全完善监管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力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把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对各项落实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到人、负责到底,为制度的执行落实创造良好环境;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上而下形成自觉执行落实制度的良好风气;要严查制度执行不力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确保“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执纪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相关纪律规定,划定红线、标出禁区,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动辄则咎、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重要任务,对专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责任,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自2018年起,全县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由各乡(镇)、各主责部门结合实际确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每年6月1日、12月1日前报县纪委,汇总后形成书面专题报告报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各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汇报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存在问题。党政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二)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通过随机抽查、走访调查、重点检查、明察暗访、信访督办等方式,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纪律监督检查。要直接深入重点领域、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开展随机抽查,深入基层一线,对县、乡、村三级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分层、分级、分类梳理党员领导干部涉嫌违反“六个严禁”问题线索。县纪委每年对各乡(镇)、各主责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一次随机抽查或明察暗访,实现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
(三)建立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各主责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梳理汇总、跟踪督办的原则予以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各主责部门要在3个工作日内启动调查工作,10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建议,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涉嫌违纪违规的,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启动调查核实程序,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电话:7622462,联系人:袁佳,邮箱:sjxjwdfs@126.com
中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