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将工作重点转到队伍、工作、制度融合上来,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确保实现监察体制改革“1+1>2”的效果。
锤炼过硬纪检监察队伍。聚焦业务理论、公文写作、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定性量纪等方面,通过自学、集中学习,“一帮一带”相互学,由一名原纪委干部与一名转隶干部结成帮扶对子,重点强化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学习,通过相互学习共同不断提高执纪审查综合能力提升业务能力。
推进“纪法”“法法”有效衔接。探索内部纪法衔接,研究制定工作规程,规范审查调查措施,对监督对象既涉嫌违纪又涉嫌违法的案件,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提高证据标准,以便直接运用于司法审判,也可以用于认定违纪问题,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既相对分开又有序衔接。完善外部法法衔接,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推进案件移交、措施使用、起诉、审判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形成运行顺畅、制衡有力的反腐败工作格局。
构建高效顺畅运行机制。县纪委监察委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息技术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15个内设机构,从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增加至12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80%。建立内部监督制约制度,统一常用文书,对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内部监督等进行流程再造。严明纪检监察干部“六条禁令”,规范“八小时”之外生活圈,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切实把监察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