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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察委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发出6份《监察建议书》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稿时间:2018年02月24日  ‖  查看5838次  ‖  


县纪委监察委把安全生产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在县纪委全会、县纪委监察委干部职工会议上及时传达学习《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加强廉政安全教育。

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目标内容,在半年检查、年终考核中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在重要节点和日常纪律作风检查中强化安全生产督查。积极开展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的全县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在元旦、春节、泼水节、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和党的十九大、县委全会、人代会、政协会等重要会议以及双江“冰岛茶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结合纪律作风检查,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式反馈并限时跟踪督办1件。2018年春节前夕,制定《2018年1至3月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清单》,由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所负责的55个单位和行业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为节日安全提供纪律保障。

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专项调查。2017年度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调查1件,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约谈1人,对发现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6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6份,提出监察建议6条,推动行业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坠底。

      通过加强廉政安全教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筑牢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双防线”,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彭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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