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批示精神,推动脱贫摘帽目标如期实现,双江县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对市委脱贫攻坚专项检查组检查发现的7个方面16个问题,对标对表,找准病根,逐一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严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迅速部署,主动担责。市委专项检查组反馈情况后,县委切实担负起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县委十三届三十七次常委会上对《临沧市脱贫攻坚专项检查问题清单(双江)》进行通报,并就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强化督促,狠抓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建立督促机制,强力推进整改工作。多次召集相关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组织挂钩本乡(镇)、本村的处级干部,深入到各乡(镇)、村,对整体工作进行对标对位精准分析,对存在的难点问题现场破解、重点工作现场办公,提出具体措施现场解决,确保各项工作快速推进。定期组织督查、明察暗访,对整改情况进行全覆盖督查,对动态管理工作中信息采集表格使用错误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使整改工作始终有序推进。
各司其职,整体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分别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分解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并建立跟踪督导制度,明确挂钩乡镇和行政村的处级领导责任,挂钩领导无论是县委常委、政府领导还是其他处级领导,对发现的问题当场拍板,当场确定推进措施。采取问题信息直报制度,全县各乡镇、各村、各部门对脱贫攻坚中的所有问题,解决不了的问题直报书记、县长,“双组长”在当天答复、限时解决,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