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自1997年中共中央首次印发《条例(试行)》以来,经2003年、2015年两次修改,第3次修订后形成的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
《条例》一出台,双江县纪委、监委立即对学习宣传《条例》进行安排部署,划重点、明思路、定方向,为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购买《条例》单行本,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对纪律建设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的认识,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对外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对内通过集中学习、工作QQ群、工作微信群、班子成员带头学、部室负责人率先学等方式,“全覆盖”学习宣传《条例》,真正学深悟透《条例》内容。
“我认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性及可操作性比以前更强,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为我们正确履职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一名乡镇纪委书记说到。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学深悟透、熟练掌握、融会贯通。”双江县纪委、监委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说到。
据双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双江县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下一步,双江县将对《条例》的学习情况进行测试,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真正使《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