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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加大信访督办力度 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
信息来源:双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8-11-07     

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了纪委监委职能专责主业化,从信访监督方面,更充分体现了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效应。今年以来,双江县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的信访件比往年增幅较大,其中业务外、实名反映问题的信访件占比较大。为加强对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及信访事项的办理,县纪委、县监委严格按照信访法规条例规定加强对承办部门的信访监督,进一步加大信访件转督办力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待受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是信访工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接待来访认真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信访问题向上访群众解释,并做好引导工作,对于接收的群众举报及反映问题的来信,不因不属受理范围而压信、隐藏或者拖延不办,无论是信访举报件还是群众来信诉求,县纪检监察信访机构严格按程序登记、分流、转办、督促、跟踪。

对于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需要转办的信访事项,信访室认真分析信访内容,提出拟转办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后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在未下发转办文件之前,先与转办部门沟通,了解掌握该部门对该信访事项情况,是否收到类似反映等情况,做好沟通协调,避免出现多重访、重复访,职能部门已经办结还在转办等情况。

为使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落实,信访部门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经过认真梳理后,按照诉求内容下发转办文件,要求办理部门按照信访办理时限,上报办理结果。对延时超期未予办结的,信访室及时催办,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理情况,对超过时限又不作出说明的部门,直接下文督办,防止个别承办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拖而不办或久拖不决,做到信访事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为加强督促承办部门帮助群众解决所反映的问题,县纪委信访室在收到承办部门上报的办理情况报告后,根据报告情况,进一步对信访人进行跟踪回访,为防止个别部门敷衍塞责、拖延不办,办不到位等问题,把办理情况报告中已向信访人作反馈的信访件作为重点跟踪落实,如发现办理报告不属实,县纪委、县监委根据情况责成整改或移送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已转办来信35件,收到办结结果报告30件,正在办理5件。经过对实名信访人的回访,目前,未出现承办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办理不反馈的情况。(李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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