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25日至5月8日,十四届县委第三轮第二巡察组对县乡村振兴局进行了巡察。2022年6月7日,县委巡察组向县乡村振兴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一)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主要领导盯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盯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盯股室成员的学习网格,督促党员干部的学习,建立学习积分通报制度,制定职工授课学习计划,利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主题党日、周五学习例会、集中读书会等方式,组织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重要回信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学习质量。自巡察反馈问题至8月31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习会议7次,组织干部参加“四有四敢”能力提升、中青班等培训6人次;通报在职干部、党员学习云岭先锋和学习强国情况3次。二是制定了《县乡村振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一次集中学习方案》,6月30日,局领导班子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班子成员围绕“两个确立”的主题扎实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深切关怀转化为乡村振兴干部永远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谋划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双江自治县扶贫项目资产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双江自治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部署要求,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回头看”工作,围绕“摸底是否全面,是否按规定移交并入账,是否已确权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是否存在闲置或低效、是否发挥联农带农作用,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工作内容,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回头看”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8〕1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国开办发〔2019〕7号)进行项目库建设,在村级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征集群众意见,实行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程序进行入库。年初入库项目71个,计划投入17958.34万元。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8月30日,在乡村振兴指挥部第四次例会上,对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进行调整,计划入库项目84个16825.75万元。同时,谋划好2023年项目,11月底可完成2023年项目库建设。
(三)关于“‘政府救助平台’APP推广运用不到位、指导不足”的整改情况。制定下发《政府救助平台宣传月活动方案》,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一次入户走访、一次政策宣传、一次问卷调查、一次交流研讨、一次工作调度“六个一”活动,抓实政府救助平台宣传,通过公众号发布操作指南、发放宣传册、入户宣传等方式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普及率、使用率,确保所有农户知晓,有条件的100%下载安装、会申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7个行业部门领导“监督指挥平台”全部安装到位;建立完善快速响应机制,落实监督指挥责任,统筹做好核实、帮扶救助和信息录入,提高群众申请事项办结效率。截至2022年8月31日,全县农户已下载安装“政府救助平台”3.2万户,共收到群众申请2180件,已办结2162件,办结率99.17%。通报各“乡镇、行业部门政府救助平台”运行情况4期。
(四)关于“落实扶贫项目主管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双江自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双开组办〔2020〕42号)、《关于印发〈双江自治县扶贫项目资产认定及后续管理工作方案〉 的通知》(双开组办〔2021〕15号)。全县2013年至2020年形成扶贫资产1520个15.01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24个0.68亿元,公益性资产847个9.03亿元,到户类资产549个5.3亿元。形成资产占比为61.52%。已确权移交的扶贫资产1520个15.01亿元,确权比例为100%;交通项目未完工36个4.7亿元,未确权移交。下一步,将督促项目主管单位加快项目施工进度,优化项目实施流程,严格实行项目建设情况10天一调度和每月一通报,确保 2022年12月31日前能顺利确权、移交。
(五)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局工作重要内容,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纳入单位半年工作总结和下步工作计划;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自巡察反馈问题至8月31日,召开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召开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1次。
(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扎实”的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读书会活动,统筹安排活动时间,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坚持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主动融入“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会读书”的学习氛围中来,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自巡察反馈问题至8月31日,开展读书会活动3次。二是抓实意识形态日常业务,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如实规范填写《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手册》。
(七)关于“对保密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情况。及时成立了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保密工作制度》,强化保密人员保密制度的学习运用,确保保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八)关于“涉密人员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完成《定密责任备案登记表》1份《涉密人员保密审查表》4份,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保密文件的处理归档等工作,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签订《涉密人员在职在岗保密承诺书》;对2名涉密离岗离职人员组织签订了《离岗离职保密承诺书》,并进行脱密期管理。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一)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个严禁”、市委“六严禁六不准”“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办法,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四风”问题,坚决杜绝人情接待。二是严格执行《双江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落实《接待审批流程制度》《接待费用明细制度》等制度。
(二)关于“会议餐费报销单据与会议时间不符”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提醒谈话,主要领导对规划财务股、办公室负责人员开展提醒谈话,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地落细。二是完善资金审批、支付手续,规范完善《乡村振兴局公务接待单》《乡村振兴局费用报销单》,严格执行股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规划财务股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主要领导审阅的费用报销审核程序,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监督管理。财务分管领导定期不定期对财务单据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单据,坚决杜绝违规报销情况的发生。
(三)关于“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的有关规定,出差、下乡等公务活动一律采用“公务之家”差旅费报销。
(四)关于“购买办公用品管控不严”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管控购买办公用品,凡购买的办公用品,办公室统计上报分管领导同意之后进行采购,涉及大额资金由班子领导研究决定;严禁挂账购买办公用品,倡导干部职工节约办公耗材,实行专人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登记等工作。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会,对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对办公室和规划财务股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话,7月5日,召开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部署下半年工作。
(二)关于“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情况。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业务工作。6月15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7月8日和7月11日,分管领导分别与分管的股室、中心开展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一是抓责任制落实,切实提高党建工作执行力,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层层传导党建压力,压实责任、推动落实,推动基层党建提升。二是严格落实“五个好”党支部和党员目标管理要求,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支部班子带头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形成了班子团结、工作协调和凝聚力强、战斗力强、执行力强的集体。自巡察反馈问题至8月31日,召开支委会3次,主题党日3次(其中按照5+X菜单式开展主题党日3次),党员大会3次,党课6次(专题廉政党课1次)。
(四)关于“组织生活不严肃”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揭短亮丑,做到“真批、敢批、严批”,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12条。二是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交纳党费等制度。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5+X菜单式开展主题党日的要求开展,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党规党章,过政治生日,上党课,观看廉政教育微电影等形式,丰富主题党日内容。同时结合“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以政策宣传、环境整治服务群众的方式,丰富党员生活。三是对部分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发言材料、党史学习教育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的重新撰写心得体会,办公室认真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出现雷同等情况。
(五)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完善《县乡村振兴局议事规则》《县乡村振兴局党政正职末位表态制度》《内部控制》等制度,形成县乡村振兴局制度汇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一把手”最后一个表态发言,办公室规范记录相关痕迹资料。进一步加大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组条例》的学习力度,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一次性支出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费,经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四、立行立改
(一)关于“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抓实疫情防控工作。完善了《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了《双江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制定《干部职工进出高风险地区登记表》并如实登记。二是抓实包保责任。加强对大文乡邦驮村、勐勐镇细些村两个挂钩村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对单位挂钩50户建档立卡户及网格区114户居民、43户商铺疫情防控重新排查,详实登记排查情况,认真落实县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关于“违规报销差旅费”的整改情况。及时整改,5月7日,退还违规报销差旅费共计4410元,转入县乡村振兴局对公账户。
(三)关于“为上级支付住宿费”的整改情况。立即组织召开局班子会议,会议决定由财务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规划财务股负责人3人共同退还支付的住宿费2700元,5月6日,已转入县乡村振兴局对公账户。
(四)关于“用公款征订《云岭先锋》杂志”的整改情况。对2020年在职的9名党员,每人退还征订费72元,共计648元,5月6日,已全部转入县乡村振兴局对公账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7621703;邮政地址:临沧市双江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县乡村振兴局,邮编:677300;电子邮箱:sjfp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