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实压牢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及培训会,全面开展了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项考核工作。
考核从11月22日至11月26日,由县委常委分别带队,抽调县纪委监委相关人员组成10个检查考核组,按照考核办法对县人大组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6个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57个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中的科级领导干部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按照听取汇报、述责述廉、民主测评、实地核查、延伸检查、反馈意见等步骤进行,检查考核聚焦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纠治“四风”、组织开展“清廉双江”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一把手”、严明换届纪律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工作情况、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等。
考核工作结束后,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结果和评价意见进行了收集梳理汇总,并准备上报县纪委县监委进行专题研究,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提出评定意见报县委审定,检查考核结果将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杨光明 王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