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近日,双江县对各级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及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5个方面的检查重点,即各级党组(党委)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2018年1月至5月公务接待情况;窗口服务单位纪律作风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以问题为导向,细化检查清单。围绕五个方面的检查重点,细化21项专项检查清单,分别是: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省、市、县委全会、县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的情况;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传达学习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实施办法的情况;制定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情况;领导干部变动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情况;上半年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的情况;领导班子分工情况;领导班子“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执行情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情况;传达学习《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双江自治县监察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的情况;传达学习《中共双江自治县纪委双江自治县监察委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的通知》的情况;执行离双外出报告报备的情况;执行婚丧宴请事宜报备的情况;传达学习贯彻行业、领域、辖区安全生产文件的情况;科级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2018年1月至5月公务接待情况;2018年1月至5月差旅费报销情况;窗口服务单位纪律作风情况。层层压实各级党组(党委)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组建纪律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县纪委、县监委抽调9名工作人员组建3个专项纪律检查组,对18个党组(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组采取查看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着力督促各级党组(党委)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从严执纪,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硬功夫,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纪律作风建设监察全覆盖。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整改建议,规定整改时限,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各级党组(党委)扛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纪律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
加大查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落实。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于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从严处理,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释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弛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