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全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一步拓宽党内监督渠道,双江县纪委、监委不断完善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抓实对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全程、动态监控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自律情况,充分发挥廉政档案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中的“关口”作用。
廉政档案填报内容“全方位”。廉政档案的内容设计合理,格式规范,本着对领导干部负责的态度,由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客观真实地填报廉政档案信息,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突出政治纪律,提高政治站位。填报的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干部个人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函询、谈话及诫勉、问责、纪律处分等情况,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情况,办公用房情况,家庭房产、车辆、资产等情况,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包括婚姻状况、因私出国(境)、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及因私出国(境)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
廉政档案填报范围“全覆盖”。县纪委、县监委主动与组织部门联系,全面摸清底数,为全县在职科级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干部统一建立廉政档案,加强对全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同时督促各乡镇及各部门以专户形式自行建立、健全、完善在职在编管理对象的廉政档案。据统计,按照干管权限,此次共有4400余名在职在编管理对象填写廉政档案,要求领导干部所填报的内容必须完整齐全、真实无误,如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填写、漏报、少报、隐瞒不报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廉政档案管理“全动态”。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及时搜集党员领导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廉情”状况,凡领导干部有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动的,督促及时报备,建档后做到每年更新一次,随时补充更新资料。县纪委、县监委设立专职廉政档案管理员,负责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上报、审核、登记和管理工作,实行专柜管理,逐一编号,登记造册,统一保管。廉政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法》《档案法》有关规定,查阅、复印、摘录廉政档案内容,必须填写《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查阅审批表》,经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查阅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审核把关“全过程”。在廉政档案建立过程中,县纪委、县监委对领导干部上报和执行廉政档案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将廉政档案入档时间统一定为每年6月底以前由专人负责收集并报送县纪委、县监委统一整理、立卷归档,并对廉政档案的填报内容和建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做到规范、合法、真实、安全,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违规操作以及失职渎职行为的依规依法处理,让廉政档案成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精准监管的有力抓手。
廉政档案作用“全发挥”。县纪委、县监委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发挥档案管理使用的价值,变“死档案”为“活材料”,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作为了解领导干部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廉洁情况的“窗口”,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通过全方位记录领导干部个人勤政廉政痕迹,经过梳理分析,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坚持挺纪在前,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使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领导干部党纪约束,让领导干部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使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袁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