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发生的事我不仅感到耻辱,更对不起组织对我的培养,领导对我的信任,我愧对组织,愧对领导的关心,在深感痛心的同时,我也感到幸运,若不是组织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而由着我继续放纵和发展,必将造成无法估量的后果,这次的事情给我敲响了警钟,我将以此为戒,认真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净化自己的思想……”双江县勐勐镇原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张志安愧疚的说到。
经查,张志安在任勐勐镇原党委委员、副书记、镇长期间,违反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未经班子集体研究,违反《政府采购法》,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干预组织虚假招投标,违规套取扶贫项目资金,优亲厚友,利用职权为与其有亲戚关系和特定关系的施朝贵、沈云祥和沈老三谋取利益,擅自扩大建设项目规模,严重超概算投资,将违规套取核桃苗采购项目扶贫资金,挪作支付勐勐镇红土村箐门口硬板路建设项目。2018年4月26日,张志安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撤职处分(其职务层次从正科级直接降为科员)。
【执纪者说】
作为乡镇党员领导干部,代表着党的形象,更要增强党员意识、纪律意识,公道做事,正派做人,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基层群众树立起可亲、可敬、可信的党员形象,不留“后门”、不开“天窗”、不踩“红线”、不触“地雷”,才不会挨“纪律”的板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置防线,是为了防止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了“阶下囚”,每一种形态既彰显铁腕反腐、惩前毖后的坚决态度,也体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双江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