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双江县纪委高度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能,突出四个“注重”,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职能。
注重“归口”,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构、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送的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分类提出分办建议,按程序逐级呈报,并在工作日内移送承办部门。列出执纪审查时限,提醒督办明细表,对移送的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督促。
注重“四管理”,确保执纪审查依纪依法。从线索处置、初核、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个环节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程序,做到手续完备、照章办事,加强对执纪审查程序的监督管理;采取谈话、查询个人档案和查询银行存款等统一编号管理方式,确保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加强对办案措施的监督管理;把办案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排除安全隐患,规范执纪审查场所管理,确保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安全责任“零”事故的“双零”目标,加强执纪审查安全的监督管理;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约机制,健全和落实执纪审查工作纪律规定、办案工作保密制度、办案人员回避制度等,防止执纪审查人员利用执纪审查谋取私利等问题的发生,加强执纪审查人员的监督管理。
注重“组合力量”,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承担县委反腐败案件查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根据需要做好执纪审查工作汇报会、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重要案件协调会等相关会议的组织协调,抓好有关事项的落实,不定期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实行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办案整体合力。
注重“统计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分析到位。严格执行案件月报制度,坚持每月20日前按时向上级纪委报送案件数据,上报前由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零差错。对全县执纪审查情况坚持月统计汇总,季度总结和年度综合分析,及时向委局领导反馈执纪审查信息,为决策和指导提供参考。(俸兴兰)